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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关于取消图书超期罚款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8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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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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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1458

各位读者:

为了鼓励广大师生多读书,进一步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,经图书馆研究决定,自2019年9月1日起取消读者图书超期罚款,即日起不再收取逾期费,而将采取超期扣分抵扣的方式进行管理。(详见馆内《超期扣分抵扣规则》)

取消图书超期罚款的目的,是为了鼓励我院师生多读书,提升读者借还书的积极性,提高图书的流通效率。“读书养心,明礼正行”。希望读者能够与图书馆共同营造一个文明、和谐的阅读环境。

图书馆   

2019年8月31日